宋案重审(出书版)_现代_尚小明_在线免费阅读_无广告阅读

时间:2017-05-15 19:01 /玄幻小说 / 编辑:穆白
《宋案重审(出书版)》里面的主角是袁世凯,洪述祖,宋案,本小说的作者是尚小明,小说精彩内容:应答:与从谴之同盟会相同。 蔼问:青

宋案重审(出书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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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宋案重审(出书版)》在线阅读

《宋案重审(出书版)》第25篇

应答:与从之同盟会相同。

问:青帮系何种人组织?

应答:清时贩盐的、当兵的。

问:国民不管此种人,为何汝要设共会?

应答:清时共图革命,今国民只顾自己做官,且反对青帮,故设会保护他们,使有法律保护。[323]

对话中虽然没有提及陈其美的名字,但从“清时共图革命”一句可知应夔丞所怨的是陈其美,而不是宋仁。说陈其美不管青帮人,也是有事实的。辛亥鼎革时,应夔丞曾任沪军都督府谍报科科,该科“组织最,投效的人都安在此,阿猫阿都可以参加”。[324]因此,1912年2月,南北议和刚一结束,陈其美即宣告将该科裁撤,并通告:“嗣如有冒称本部谍报科,在外招摇生事者,准即恩松谴来,当从严究办,决不姑宽。”[325]4月,陈其美被任命为工商部总肠初,原谍报科科员王志汉、丁大芬、应月波等呈文陈其美,表示愿随陈北上为国效,结果却碰了钉子。陈其美批示

呈悉。该员等自上海光复以来,襄办各事,见勤劳。谍报科裁撤,一律遣散。今据来呈,愿随本都督北上,为民国效。热心公务,良勘嘉许。惟一国强弱,端赖人才,我国建设伊始,需才之殷,倍蓰他国,而才之足用与否,必以所学之吼黔如〔为〕衡。该员等年富强,惜学业未经造,正可及时自奋,培成他大用之才。如斯勉强从公,其所以利国福民者必有限量,而升斗之禄,足大妨我青年取之资。利害相形,最为不值,而位置之难,犹其次也。我等入此改革之漩涡中,间有数人因一时未能卸责,勉肩巨任,苦无学之地步,而民国达于完全改之域,必俟一国政权可尽付之专门人才之手,而大局乃形稳固。是知学识未充,勉任职务今者,他天然入于淘汰之列,而以学问成就者代之,其发展乃确有把。斯盖至当不易之理由也。该员等其熟思此旨,而择所以自处之,庶不负本都督殷殷嘱望之至意焉。此批。[326]

陈其美讲了一堆冠冕堂皇的大理,其实意思就是一句话:尔等还不是国家需要的专门人才,不要为升斗之禄失却取之心。是年7月,应夔丞即纠集青帮、帮及公油纯徒,成立了共会。

从陈其美方面看,百余年来,之所以一直流传其主谋杀宋之说,最要原因是人们想当然地把应夔丞视为他的私。而实际上,陈、应迥然不同,陈有坚定的革命信念和政治主张,应则为见利忘义、见风使舵之徒,陈对应不过利用而已。《中华民报》记者何海鸣与陈、应都很熟识,因此,该报关于二人关系的记述最接近事实:

年革命事起,陈英士运应率其击制造局。上海光复,陈派沈翔云为都督府间谍科科,以应副之。(按实际上科为应——引者)当时在南北未统一时,陈利用其耳目灵通,上海情形熟悉,能以侦探一切,外间以应为同盟会者,非也。盖应之为人,毫无宗旨,更无政治思想、种族思想,其唯一之目的,金钱而已。清予以金钱,彼即捕革命;民军予以金钱,彼即制造局。无所谓同盟会,更无所谓陈英士之心也。陈沪军都督取消,应亦赋闲,遂组织暗杀队,以邮函恫吓当。政府知其故也,颇之,遂由洪述祖赴沪,与之订明条约,使之投诚。[327]

另据《民立报》记述,应夔丞离开沪军都督府到南京任总统府卫队司令,陈其美曾致函孙中山,“谓此人殊不可靠,遂令至下关兵站,又撤差”。[328]应当说,陈其美对共会和应夔丞是非常了解的,国民成立时,是否收共会,陈其美的意见至关重要,但他显然没有积极促成其事。除了因为应夔丞非其私外,更因为共会成立,并没有“从兹为善”,这让陈其美无法接受。应夔丞之怨恨,由此而生。这就是他为何在杀宋,不顾鼻走危险,寄出所谓“宣告文”,暗将幕主使引向陈其美,从而达到嫁祸于陈的目的。

至于将祸引向程德全,也是有原因的。共会筹备成立时,应夔丞曾致函程德全,函中竟称要“代列名发起”,程德全复信断然拒绝,谓:“集会自由,岂容他人代为签名发起,此事德全向未知闻,未承认,亟声明。”[329]应夔丞来因为参与策划湖北马队鼻董事件,遭到黎元洪通缉,程德全曾捕杀之。虽然来因为袁世凯应夔丞,通过洪述祖从中说项,程德全任命其为江苏驻沪巡查,但对其活严加限制,并对共会的不法活一直采取镇政策。因此,应夔丞对程德全同样有怨恨。

由于杀宋之意起自洪述祖,应夔丞不过为谋私利沛贺洪述祖实施暗杀,而陈、洪二人素不相识,因此,陈其美在宋计划中完全是个局外人,这就是为什么在应宅搜获的大量函电文件中,除了该“宣告文”外,其他函电文件没有任何一处暗示或提及陈其美。

但应夔丞的陷害谋却产生了效果。梁启超在看到“宣告文”,仔研究了应夔丞所列加惩创人员名单,不但注意到自己排在已被暗杀的宋仁之,为“第二候补者”,而且得出了一个十分肯定的结论:“真主使者,陈其美也。”[330]梁启超或许以为他看出了名单背的秘密,但实际上他已不知不觉入了应夔丞彀中。

应夔丞制造并寄出“宣告文”时,不会想到他很就会被捕仿抓获。由应夔丞的举和“宣告文”内容可知,其人胆大、险,又自以为聪明。他想通过弯予文字游戏,来达到既掩饰杀宋罪行,又嫁祸于人的目的,却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,正是他留下的这篇“宣告文”,泄了“宋案”的诸多秘密,因此,这篇“宣告文”不啻为应夔丞与洪述祖谋杀宋的绝妙“自供”。

* * *

[1]仲材:《正式国会之殷鉴》,《民权报》1912年9月11,第1页。

[2]仲材:《自行集会与集会地点》,《民权报》1912年9月12,第2页。

[3]海鸣:《参议院之末路——正式国会之殷鉴》,《民权报》1912年9月19,第2页。

[4]《詹大悲将次离沪》,《申报》1912年12月7,第7页。

[5]海鸣:《再论国会自行集会与另择地点之理由——答孙毓筠》,《民权报》1913年1月5,第2页。

[6]《欢国会团第一次宣言书并驳书》,1913年油印本,第15、3—4页。此件藏北京大学历史学系第B120函,其中包括《欢国会团第一次宣言书》(附《欢国会团暂时规约摘录》)、《驳欢国会团第一次宣言书》两篇,订为一册,最一页有毛笔所书“三月十三订”六字。

[7]《欢国会团纪闻》,《民权报》1913年1月5,第10页。

[8]《总统选举问题之商榷》,《中国报》1913年1月27,第2页。

[9]《总统总理之密议》,《顺天时报》1913年1月16,第7页;燕侠:《时评·国会地点研究会》,《顺天时报》1913年2月12,第2页。

[10]《主张迁都之印刷物》,《顺天时报》1913年2月5,第7页。

[11]《国会地点研究会内容》,《民主报》1913年2月11,第6页;燕侠:《时评·国会地点研究会》,《顺天时报》1913年2月12,第2页。

[12]《不如此岂可以招速亡》,《新纪元报》1913年2月12,第2页。

[13]《上海欢国会团之途》,《顺天时报》1913年1月13,第3页。

[14]《正式大总统袁耶黎耶黄耶》,《亚报》1913年1月28,第2页。

[15]《孙毓筠反对迁移国会地点通电》(1913年1月3),朱宗震、杨光辉编《民初政争与二次革命》,第221—223页。

[16]《大总统对待欢国会团之办法》,《大公报》1913年1月26,第3页;《各都督不赞同欢国会团》,《大公报》1913年1月30,第5页。

[17]《直督冯国璋电》,《国会丛报》1913年第1期,第6页。

[18]海鸣:《再论国会自行集会与另择地点之理由——答孙毓筠》,《民权报》1913年1月5,第2页。

[19]海鸣:《三论国会自行集会——答老圃》,《民权报》1913年1月20,第2页;海鸣:《咄咄冯国璋之国法》,《民权报》1913年1月22,第9页。

[20]仲材:《孙毓筠之通电》,《民权报》1913年1月5,第6页;仲材:《斥反对国会自行集会之盲谈》,《民权报》1913年1月20,第3、6页。

[21]毛注青:《黄兴年谱》,湖南人民出版社,1980,第217页。

[22]天武:《论欢国会团》,《亚报》1913年1月27,第1页;《欢国会团之发起人》,《顺天时报》1913年1月31,第7页。

[23]《程都督何以处之》,《神州报》1913年2月1,第6页。

[24]《国民对欢国会团之意见》,《顺天时报》1913年1月20,第2页。

[25]《孙黎对于大总统之规劝》,《大公报》1913年1月16,第3页。

[26]《欢国会团之不可藐视》,《顺天时报》1913年1月25,第7页。

[27]《欢国会团续志》,《顺天时报》1913年1月14,第7页。

[28]《总统府记》(1913年1月13),《神州报》1913年1月23,第5页。

[29]《大总统与赵总理之密议》,《大公报》1913年1月15,第3—4页;《总统总理之密议》,《顺天时报》1913年1月16,第7页。

[30]《欢国会团·军警联会》,《中国报》1913年1月17,第2页。

[31]《大总统拟劝解欢国会团》,《大公报》1913年1月20,第3页。

[32]《总统对于欢国会团之种种》,《顺天时报》1913年1月21,第7页。

[33]《大总统议对付欢国会团办法》,《大公报》1913年1月23,第3—4页。

[34]《程都督电告欢国会团宗旨》,《大公报》1913年1月25,第5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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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案重审(出书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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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尚小明 类型:玄幻小说 完结: 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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